CPI-006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332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CPI-006及其联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Ib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CPI-006及其联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以评估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I/Ib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NG601-1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2-07-2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徐晨
联系人座机
0537-82088188
联系人手机号
18621962765
联系人Email
chen.xu@angel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汇信路152号浙江未来技术研究院6楼
联系人邮编
314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阶段主要目的: 1)评价CPI-006及其联用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价CPI-006及其联用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Ⅱ期推荐剂量(RP2D),为后续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目的: 评价CPI-006联用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ead and Neck Squamous Cell Carcinoma,HNSCC)、鼻咽癌(Nasopharyngeal Carcinoma,NP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80周岁(包括边界值)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2.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肿瘤。
  • 5.本次研究中剂量递增阶段(A及B部分)与剂量扩展阶段(C部分)分别纳入以下肿瘤患者: a) 剂量递增阶段(A及B部分):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不能切除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既往接受过不超过3种系统治疗方案后失败或不耐受(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化疗、靶向治疗等)的受试者,或目前暂无有效治疗方式的受试者。 b) 剂量扩展阶段(C部分): 非小细胞肺癌(NSCLC):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IV期NSCLC(根据第8届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分类进行分期); 既往接受过或正在接受铂类化疗或抗PD-(L)1治疗,且治疗中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如接受过抗PD-(L)1治疗,需在疾病进展前达到过疾病好转(即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在疾病进展前维持疾病稳定的时间≥3个月; 患者无靶向驱动突变基因,包括EGFR,MET,RET,BRAF或ALK基因: – 对于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需要提供既往的检测结果; – 对于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既往基因检测不强制要求,但是如果已知上述任一驱动基因阳性,则不能入组; 如受试者在完成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后6个月内复发,则辅助和新辅助治疗将被视为既往的系统治疗。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和/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原发肿瘤部位位于:口咽,口腔,下咽或喉; 疾病在现阶段不适合根治性局部治疗; 既往接受过铂类化疗或抗PD-(L)1治疗,且治疗中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如接受过抗PD-(L)1治疗,需在疾病进展前达到过疾病好转(即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在疾病进展前维持疾病稳定的时间≥3个月。 鼻咽癌(NPC):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复发和/或转移性EBV阳性NPC; 疾病在现阶段不适合根治性局部治疗; 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抗PD-(L)1治疗,且治疗中或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
  • 6.预计生存期不少于3个月。
  • 7.受试者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靶病灶。
  • 8.筛查期受试者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红蛋白(Hgb)≥90 g/L; 肌酐清除率≥45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或血清肌酐≤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在预期使用抗凝剂的治疗范围内; 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总胆红素≤3×ULN); AST≤2.5×ULN(肝转移患者AST≤5.0×ULN); ALT≤2.5×ULN(肝转移患者ALT≤5.0×ULN);
  • 9.生育年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与其伴侣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详见附录2);育龄期女性(定义详见附录2)在筛选期至首次给药前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2.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如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根治性脑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影像学证实稳定已维持至少4周,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大于2周、无临床症状者,则允许入组);
  • 3. 首次给药前受试者未从先前治疗引起的所有不良事件中恢复至≤1级(根据CTCAE 5.0)或恢复至治疗前基线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4. 已知对mAb存在过敏或严重超敏反应(过敏反应≥3级)史者;
  • 5.需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受试者目前患有非感染性肺炎;
  • 6. 心血管疾病符合以下任何标准: 既往12个月内的心肌梗死病史; 不稳定型心绞痛; 具有临床意义且无法控制的心律失常; 过去12个月有需要药物治疗的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基于NYHA分级≥II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3级的局限性水肿(包括呼吸系统、胸部及纵隔疾病:喉头水肿、肺水肿;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周围性水肿);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8.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9.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时,发生过≥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irAE)或≥2级心脏irAE;
  • 10.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胃造瘘等)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12. 首次给药前5年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史。如受试者接受此类移植的时间为5年前,且该类受试者未出现移植物抗宿主病,则可予入组;
  • 13.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型糖尿病患者;
  • 14.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 15. 有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 16. 已知HIV阳性或慢性活动性HBV感染(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血清学阳性,且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IU/mL时])或活动性HCV感染: 如该类受试者为HBV感染已恢复状态(定义为HBsAg阴性但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且无法检测到乙肝病毒DNA,则可予入组; 接受除干扰素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受试者可予入组; 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检测阴性的受试者可予入组;
  • 17.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曾接受减毒活疫苗,包括但不限于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疱疹、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BCG)和伤寒疫苗(接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苗或灭活的季节性流感疫苗者不在此项标准的排除范围内);
  • 18.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 19. 首次给药前3年内曾患本研究中治疗瘤种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且需要全身治疗者(不包括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根治后、任何部位完全切除的原位癌);
  • 20.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CPI-006(抗CD73抗体)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帕博利珠单抗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剂量递增阶段: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剂量递增水平、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及其他有临床指征的检查; DLT、MTD或RP2D; 试验中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剂量扩展阶段: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及其他有临床指征的检查; 试验中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剂量递增阶段: 包括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 试验中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剂量扩展阶段: 包括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 试验中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郭晔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501678472 pattrickguo@gmail.com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200123 上海市东方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市东方医院 郭晔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胸科医院 陆舜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王晖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方美玉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孙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浙江萧山医院 方红明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上海市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10-1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3-02-1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3-02-2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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