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3119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YSB1200235
适应症
脑卒中后上肢痉挛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治疗脑卒中后上肢痉挛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治疗脑卒中后上肢痉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CTS1230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张雪平
联系人座机
1365941770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xpzhang@vacmi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联系人邮编
73004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评价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衡力?)200单位注射剂量,如合并拇指肌张力障碍的受试者注射240单位,对治疗脑卒中后上肢痉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18-75岁,体重≥40kg,性别不限;
- 自愿参加,受试者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接受治疗前,患者脑卒中后3个月以上,并且伴有手腕和四指的痉挛;
- 受试者进行改良Ashworth 量表(Modified Ashworth Scale,MAS)(0~4级)评级:腕屈肌的肌张力≥2级,四指屈肌的肌张力≥2级
- 受试者进行功能残疾量表(Disability Assessment Scale ,DAS)(0~3级)评级,在个人卫生、疼痛、穿衣和修饰四方面至少有一方面评级≥2级;
- 如果口服抗痉挛药物,其用药情况必须在入组研究前稳定至少1个月;
- 如果接受物理治疗或作业治疗,其频率、类型和强度必须在入组研究前维持一个月以上;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必须清楚地了解研究目的,并愿意且能够遵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孕妇、哺乳期妇女、计划受孕或无安全性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 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成份过敏者;
- 注射部位存在感染或皮肤病变;
- 被研究的肢体炎症明显,限制关节活动;
- 不稳定的肝脏疾病患者(包括肝腹水,肝性脑病,凝血障碍,低蛋白血症,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或持续黄疸),肝硬化和已知的胆道异常患者(除吉尔伯特综合症和无症状的胆结石);
- 本研究前或计划对被研究的上肢进行手术治疗痉挛的患者;
- 本研究前1个月内参加了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本研究前6个月接受过任何型肉毒制剂治疗的患者;
- 任何可能使受试者在使用A型肉毒毒素时风险升高的医疗情况,包括诊断为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或其他可能干扰神经肌肉功能的疾病;
- 本研究前或计划对被研究的肢体进行苯酚、酒精阻滞治疗痉挛的患者;
- 正在使用鞘内注射巴氯芬治疗痉挛的患者;
- QTc标准(为QTcb或QTcf,机读或人工测量,男性或女性);包括下述具体指标:QTc≥450 毫秒或存在束支传导阻滞的受试者≥480毫秒,数值是根据单次心电图(ECG)或短时内取得的三次ECG记录值的平均QTc值。
- 肝功能检测: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倍ULN;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1.5倍ULN的患者;(如果胆红素是游离胆红素,且直接胆红素<35%,则可以接受游离胆红素>1.5倍)
- 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以及其他干扰神经肌肉功能药物治疗的患者;
- 临床不稳定的严重心血管、肾脏、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
- 注射部位肌肉严重萎缩的患者(由研究者判断);
- 在本研究期间计划或预计使用新的抗痉挛药物的患者;
- 本研究前3个月内或计划对被研究的上肢进行石膏治疗的患者;
- 有严重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而影响试验执行或测评的患者,或药物依赖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因素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
用法用量:注射用冻干粉针剂;规格100U/瓶;肌肉注射2次,每次200U或240U(如合并拇指肌张力障碍的受试者),用药时程:第0天、第12周各注射一次。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
用法用量:注射用冻干粉针剂;规格100U/瓶;肌肉注射2次,每次200U或240U(如合并拇指肌张力障碍的受试者),用药时程:第0天、第12周各注射一次。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腕屈肌的肌张力改良Ashworth量表(MAS)评级较基线的变化值 | 药物注射后第6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曲线下面积 | 药物注射后第6、 12周 | 有效性指标 |
腕屈肌的肌张力MAS评级较基线的改变 | 药物注射后第1、 4、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腕屈肌治疗有效者的比例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 |
四指屈肌的肌张力MAS评级较基线的变化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拇指屈肌的肌张力MAS评级较基线的变化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残疾评定量表(DA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研究医生对受试者的GAS评分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受试者或者护理员对受试者的GAS评分 | 药物注射后第1、4、6、8、12、16、18周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无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万新华 | 主任医师 | 13021099528 | dr.wanxh@gmail.com |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 100730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万新华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商慧芳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胡兴越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卢家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陶恩祥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 聂志余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 潘旭东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唐荣华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张宝荣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陈军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谭红愉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 董红娟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励建安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罗蔚锋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于生元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张雪平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北京赛德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胡贵峰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5-2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8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80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4-09-0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6-08-12;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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