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达本胺片|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2146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PD-L1表达阳性(TC≥1%)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西达本胺联合PD-1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多中心II期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CDM206;V2.0
方案最近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2-01-2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欣昊
联系人座机
0755-3699355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xinhwang@chipscree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B座21楼
联系人邮编
518055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评估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对比替雷利珠单抗一线治疗PD-L1表达阳性(TC≥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的初步疗效。 2.次要目的:观察西达本胺联合替雷利珠单抗的安全性;探索 PD-L1 表达水平与 ORR 或 PFS 的相关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男女均可。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IV 期)NSCLC (AJCC 第 8 版或最新版本诊断),不可手术和/或根治性放疗(无论 是否同步化疗)。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全身治疗。既往针对 非转移性疾病的以治愈为目的的新辅助治疗、辅助治疗、放疗或放化 疗的患者,自末次治疗至首次用药时间必须达到至少 6 个月的无疾病间隔。
  • 肿瘤组织 PD-L1 表达≥1%(TC≥1%),由试剂盒 VENTANA PD-L1 (SP263)检测。如既往无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需提供存档的肿瘤 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用于 PD-L1 表达的前瞻性检测。
  • ECOG 评分为 0 或 1 分。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靶病灶可以位于以 前放疗过的区域,但需影像学检查证实该部位在筛选期有疾病进展。
  • 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 物纠正状态下):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2)生化检查:血清肌酐(Cr)≤1.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 素(TBIL)≤1.5×ULN(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 3×ULN);谷丙转 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受试者:≤5×ULN); (3)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 (PT)和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 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研究者应判断 INR 和 APTT 均在安全有效的治 疗范围内);
  • 预期生存≥12 周。
  •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确认存在 EGFR 或 ALK 相关突变,提示应以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
  • 既往接受过针对驱动基因的靶向治疗,如吉非替尼、阿来替尼等。
  • 既往接受过 HDAC 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西达本胺、恩替诺特。
  • 既往接受过免疫药物治疗或参与过免疫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PD-L2、CTLA-4 抑制剂(如 Ipilimumab)或其它特 定靶向 T 细胞共刺激通道或免疫检查点通道的药物。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的药物或器械。
  •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或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接受>30Gy 的肺部放疗;受试者入组时还需满足存留的放射性毒性不需接受类固 醇类治疗,且预计在首次用药后至少 4 周内不需接受姑息放疗。对于 既往发生过放射性肺炎的患者,最严重分级应<3 级且筛选时≤1 级, 筛选期如存在影像学异常(如纤维化)应局限在放射区域。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等;除外喷鼻、 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治疗,或生理剂量的全身性类固醇激素(即 不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刺激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卡介苗等。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允许接种不含有活疫苗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或新冠病毒疫苗。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筛选时仍存在研究者判断为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 首次用药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 CTCAE≤1 级的毒性,除外脱发、或研究者评估为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值。
  • 已知存在有症状且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脑膜转移。既往 已接受脑转移治疗(如手术,放疗等)、保持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参与本研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首次给药前超过 2 周,神经系 统症状已恢复至 CTCAE≤1 级且不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2)首次给 药前超过 4 周,无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
  • 有明显临床症状或首次用药前 1 个月内需要反复引流(≥1 次/月)的胸水、腹水、心包积液,除外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胸水、少量腹水、少 量且无临床症状的心包积液;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1)在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 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 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2)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 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3)筛选期有症状且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4)有临床意义的 QTcF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F 间期>470ms (女性)和>450ms(男性); (5)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6)筛选期血压控制不充分(无论是否正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收 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或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有抗高血 压药物剂量和成分的变动记录; (7)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组的心脑血管疾病。
  •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咯血(至少 0.5 茶匙鲜血)或 肿瘤出血;或首次用药前 2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出血 (如消化道出血等);或筛选期正在服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苯丙 香豆素,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筛选期时研究者判断存在明确的高危出血倾向,例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 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性不能排除胃肠道出血、 有肿瘤侵犯/浸润大血管的影像学证据等。
  • 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血栓栓塞事件(如动脉血栓事件、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等)。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或 浅表静脉血栓,或研究者评估稳定且预期研究期间无需接受紧急医学 干预的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 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显示有可疑间质性肺病(ILD)或肺纤维化或需要治疗的肺部炎症;或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有接受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 醇治疗的肺病病史。
  • 筛选期存在明显的胃肠道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小肠切除术后或全胃切除等)
  • 筛选期尿常规检查尿蛋白≥2+时,应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如 定量尿蛋白≥ 1g/24 h 不能入组,如尿蛋白≥2+未进行定量检查不能入组;但尿蛋白≥2+,定量检查<1g/24 h 可以入组。
  • 筛选期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治疗的活动性感染。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并发症等住院治疗)。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为预防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可入组。
  •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用药前 1 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
  • 活动性的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
  • HIV/AIDS 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首次用药前完全缓解至少 2 年且预期在研究期间无需治疗。
  •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且首次用药前 2 年内接受了全身治疗。除外仅需要激素替代治疗(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等)的可以入组。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对任一研究药物成分有禁忌证。
  • 对单克隆抗体、西达本胺或研究药物的任何已知辅料有超敏反应史。
  • 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末次使用西达本胺后 12 周内 或末次使用替雷利珠单抗 5 个月内(以最晚时间为准)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患者本人或男性患者的配偶[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且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 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西达本胺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西达本胺模拟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RECIST1.1 标准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客观缓解率(ORR)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疾病控制率(DCR)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缓解持续时间(DOR)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疾病进展时间(TTP)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6个月PFS率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至缓解时间(TTR)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总生存期(OS) 试验结束后评价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各项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指标的变化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周彩存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1-65115006 caicunzhoudr@163.com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200433 上海市肺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市肺科医院 周彩存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明喜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赵艳秋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醒亚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赵卉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魏阳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钟殿胜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安徽省肿瘤医院 张志红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郭其森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马锐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基巍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浙江省台州医院 吕冬青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安徽省胸科医院 闵旭红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何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杭州市肿瘤医院 陈雪琴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王鸿彪 中国 广东省 汕头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沧州市人民医院 石金升 中国 河北省 沧州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 宋勇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王科明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8-0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17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12-0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12-1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